同病并不相怜——读张爱玲小说《小艾》

众所周知,张爱玲特别擅长写那种暮气沉沉浑浑噩噩醉生梦死的大家族里的人事。旧的时代,旧的社会,旧式的男女,旧式的观念,旧式的公馆,旧式的家具……总之,一切都是旧的。它是慵懒的,怠惰的,躺平的,可又是你死我活的互咬互撕较着一股劲儿的。表面风平浪静,底下暗潮汹涌。如果真是“忽喇喇似大厦倾”倒也痛快,而她写的却是“昏惨惨似灯将尽”的那种半死不活又要垂死挣扎的状态。似乎每个人都被那么一个无形的小匣子或无穷的蛛网困住了,挣不开,又不甘心,人性的幽微复杂、活着的诸般辛苦、命运的无常、解脱的无望全在她那些琐碎的絮叨中抽丝剥茧般得以惨烈狰狞地呈现出来,不带一丝慰藉。这就是鲁迅说的“几乎无事的悲哀”,张爱玲从不在她的作品中呼天抢刻意煽情,仅故事本身已足够虐心。

 

一、“薄命鬼”小艾

纵观张爱玲笔下的女性形象,小艾应算是命运最惨的一个,堪称地地道道的一个“薄命鬼”。

她是席公馆买来的丫头,刚来时“看上去至多不过七八岁模样,灰扑扑的头发打着两根小辫子,站在那里仿佛很恐惧似的”,是当九岁买来的,大约是营养不良长得比较瘦小,也可能是卖家为了好出手故意夸大了岁数,不光年龄不确切,且连名字都没有。对于她的身世,张爱玲只用了一句“在这样小的年纪,就突然连根拔了起来”,其中的悲苦意味不言自明。

“小艾”这个名字是五太太给她取的,因当时“正是快要过端午节了”,同时也暗示了她草芥般的卑微。连婉小姐都笑话她,“这样子会做什么事呢?”“连头都不会梳。”从进大宅门的第一天起,小艾就一直被当作笑料和出气筒。因睡眠不足,时常在做事时打瞌睡;让她去喂猫却抢猫食吃(可见饥饿之极);到厨房去帮五太太拎洗脸水也因为别人欺负她而排不上队;或是没有及时发现房间里的猫屎等等……因此罚跪、饿饭、挨打是常事。小艾的手冬天长满冻疮,可见她并没多少热水用,而席老爷喜欢非常烫的手巾把子,给席老爷烫手巾应是她不多的接触热水的机会,而长满冻疮的手放进热水是什么感觉?且一旦手巾不够烫,劈头就是一个耳刮子。不但五老爷打,五太太打,连佣人陶妈也要打她,而她自己则是始于“昏乱而迷惘”,终于“阴沉而呆笨”。

可她终究生得有几分颜色,在别人的规训之下,做事也日渐麻利。旧社会奴才的基本工作就是服侍主人的日常起居,附属任务则是随时随地满足主人那莫名的优越感和各种变态需求,一旦某时某刻主人淫念发作,遭遇性侵简直是分分钟的事。因此小艾长到十四五岁时,事情就不出所料地发生了,从此以后,她就成了五老爷不时换口味的对象,直至某天被陶妈撞见,并发现她有呕吐的孕像,于是东窗事发。

相比之下,潘金莲也是九岁被卖在了王招宣府内,初时却只习“描鸾刺绣,品竹弹丝”,首次被张大户“收用”时已一十八岁,身心成熟,且早有心理准备,不至于像小艾这样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突然强暴。而一旦追究起来,自然只能是小艾勾引老爷。就像《红楼梦》里死的只能是晴雯,原因就是“好好的宝玉,被这蹄子勾引坏了。”

遭长期性侵而不能言,事发后还要被所有人加倍耻笑和虐待,尤其被怒火中烧的三姨太一脚踹到流产,从此落下病根,竟至于卖都卖不出去了。其一是下人中的男丁怕开罪老爷不敢要她;其二是“向来他们这种大宅门里,只有买人,没有卖人之说。”众所周知,张爱玲自小就是个资深“红迷”,她的小说自然也免不了时常潜移默化地写些类似《红楼梦》里的桥段。譬如关于买卖奴婢这段,当夏金桂吃香菱的醋时,薛姨妈为平息纠纷,就说叫个人牙子来把香菱领出去,宝钗当时回说:“你是不是给气糊涂了?我们这种家庭,自古以来只有买进的份,从来没有卖出去的事,这要让人知道还不看了我们的笑话。”可见在这种事上,大家族的规矩都是相似的。掐指算来,从《红楼梦》描绘的康雍乾时期一直到张爱玲笔下描绘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可见二百多年来,这种人身依附的主奴关系始终如一,无有丝毫改进。

因此,无论受到怎样的委屈、侮辱、侵犯,小艾们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就算她刚被那个剔着牙花子的主子席景藩强暴过,马上就得忍辱含恨地给人拧手巾把子。尽管“她的冤仇有海样深”,看着那张“恨极了的脸,她恨不得能够立刻吐出一口血来喷到他脸上去”,但这充其量只是种臆想,是断不会付诸实施的。

待在跟前碍眼,嫁又嫁不出去,那么逃走吧,但很快她便听说三太太那边那个一起和她买来的丫头连喜之前是逃走了,最后却做了站街女。

后来,陶妈的儿子有根对她颇有意,可因为陶妈从中作梗,终是行不通的。再后来,她就遇到了那个老是“在屋顶上读书”的人——在印刷所里做排字工的冯金槐。冯金槐先是把她命名为“玉珍”,后又让她跟了自己的姓。这是小艾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的姓,尽管这个姓是附属于一个男人的,但好歹这个男人是真心待她的。从“小艾”到“冯玉珍”,从草木到宝玉,这也是曹氏给《红楼梦》中人命名的惯例,同时也代表了小艾的人生质的转变,仿佛象征着新生活的开始。

可冯金槐突然就搬走了,她终于鼓足勇气找机会去问了原委,原来是因为之前和他同住的表弟结婚了。“虽然并不是他结婚,但是他已经搬走了。她好像得到了一点什么,又好像失去了什么,心里只是说不出来的怅惘。”张爱玲对恋爱中的女子这种精准入微的心理描写,恰应了胡兰成在《民国女子》中写张爱玲的那句话:“女子一爱了人,是会有这种委屈的。”

不过还好,他终于又每个星期日来和她幽会了,从此以后她便天天都是星期日,张爱玲是这样写的:“五太太房里的日历一向是归小艾撕的,从此以后,这日历就有点靠不住起来,往往一到了星期六,日历上已经赫然是星期日了,而到了星期一,也仍旧是星期日。”

他们终于结婚了,哪怕再穷再苦,小艾好歹算是有了一个自己的家。尽管她的病一直没有痊愈,但她简直是拼了命地努力生活着,尝试着用简单的食材搭配出各种奇奇怪怪的菜肴,孝敬婆婆冯老太,照顾丈夫冯金槐。尽管并没多少钱,她还是会“买两枝栀子花插在玻璃瓶里,或鬓发掖两朵白玉兰。”

可是很快,上海沦陷,成了“孤岛”,冯金槐被迫去了香港,谁知紧接着香港也沦陷了,之后他又相继流落到了贵阳、重庆、湖南等地。此时大伯冯金福又从乡下来上海找活路了,活找不到,因路上太乱,非但大伯冯金福没走成,小叔为逃乡下抓壮丁也来投靠他们了,之后,冯金福的老婆拖儿带女也来了,所有冯家的人都挤住在小艾这里,且都要靠她接济度日,小艾只好继续去做早已受够了的心里无比厌倦的帮佣,把房间都腾给了他们,还得帮他们介绍工作。

有根的生意竟做到了她帮佣的那家男主人头上,她才知道有根这些年跑单帮发了财。于是她也想跑单帮,她拼死拼活地努力着,用微薄的薪水养活着冯金槐的一大家子人,任劳任怨,毫无怨言。可能对于她这样一个没有家的人来说,好歹有这么多名誉上的“家人”挤在一起,似乎给了她一种从未有过的家的感觉——也许是错觉。

终于有一天,她累倒在了家门口。医生说必须切除子宫才能保全性命,但她要保的,却是给冯家传宗接代的希望,而且确实连“开刀费”都交不起。后来她大约是明白自己去日无多,于是执意要领养一个孩子。即便在领养孩子这件事上,婆婆冯老太和大伯冯金福都还嫌她没有帮自家人——冯金福正苦于孩子多,为啥不领养他的?而小艾的想法只是单纯地希望孩子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以为是她亲生的就好。从心理学上讲,这应该是一种童年过度缺爱的心理投射,就是希望孩子再也不要经历像自己那样的苦难。

小艾终于病倒了,在赶往医院的那架平板车上,她介意的只有两件事,第一件当然是席家,她说,“我真恨死了席家他们,我这病都是他们害我的,这些年了,我这条命还送在他们手里。”第二件就是发现领养的女孩引弟越来越不好看,她最后叮嘱冯金槐,“引弟你明天让她学点本事,好让她大了自己靠自己,一个女孩子太难看了也吃亏。”这两件充满悖论的事充分反映了她的矛盾心理,她至死都不清楚一个女人在那样的社会里究竟应当如何自处,就像她以为发财就是要诚实做人好好工作一样,而事实却是,勤勤恳恳的冯金槐一直受穷,善于钻营的有根却发了财。她觉得女孩子不好看将来要吃亏,而她自己难道不是因为好看才吃的亏吗?

 

二、深闺怨妇五太太

即便身为大家闺秀,五太太也照样免不了被绑架的命运,像所有那个时代的人一样,她在最好的年纪被安排嫁给了上海的大户人家——席公馆的五老爷席景藩,却从进门第一天就做了弃妇,还落了一个“脾气不好”的名声。原因是娘家听说席五老爷的三姨太很厉害,过门那天,她带的两个贴身女佣——陶妈和刘妈受了娘家那边的唆使撺掇,非要给三姨太一个下马威,一边一个架着她的胳膊愣是跪不下去,因此没有给三姨太还成礼。而真实情况则是,席家的兄弟们讨厌五老爷大手大脚老是掏家底去补他账上的亏空,席老爷也借机乐得和三姨太在外面过自己的自在日子,于是借故躲到了南京。而五太太首先恨的是席家的兄弟们气走了五老爷,其次恨的是自己娘家非要争什么地位脸面害自己进门就不受待见,却唯独不恨五老爷。

五太太于是留在了上海的席公馆里,更像是因正室离世而来替补的一个养母角色,主要工作便是替席五老爷照顾他的一儿一女。后来席五老爷把她叫到南京,也并不怎么理她,只是为了算计她的嫁妆首饰,她却义无反顾地悉数奉上以表忠心,以为因此能换来些许感情,后来发现根本于事无补,而且要回首饰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甚至就连小艾当初跟了她,也是因为当时席家同时买进了两个丫头,好的一个十二三岁又机灵马上就能用的给三太太拣了去,小艾才留给了她。

小艾和五老爷的事暴露后,三姨太在房里公开叫骂“不要脸,自己没本事,叫个丫头去引老爷”,五太太的反应却不是针对三姨太,而是用绣花鞋底把小艾抽得满脸是血,原因是“给我丢人”。而她真实的想法其实是想留下小艾肚子里的孩子自己养着,再把小艾打发出去,毕竟她自己没有子嗣,这样的话孩子和她亲生的也差不多。

可三姨太还不解恨,因为自己没有孩子,担心小艾怀孕被席老爷扶了姨太太,威胁到自己的地位,便直接冲到五太太房里,用皮鞋踢小艾的肚子,而五太太竟对此视若罔闻装聋作哑。

总之五太太自打一过门就展开了浑身解数,用尽心力在这个复杂的大家族里各种巴结、隐忍、迎合、斡旋,试图以此来换取一方容身之地,堪称“忍者神龟”。但她的“忍”是有分寸分层次,说到底就是媚上欺下见风使舵欺软怕硬。在上海时,她巴结老公馆里的老太太、老姨太、三太太、婉小姐等一众主子;到了南京,她又一门心思地巴结席五老爷和三姨太。很有点像《金瓶梅》里的大婆吴月娘,一贯忍气吞声,但求平安是福,可终究没那么大度,只是害怕纠纷,难免心里憋屈。

因为五太太的懦弱,经常让下人们跟着受委屈,有时还得陶妈出来帮她叫屈,因此她也不大敢得罪陶妈。但小艾就不同了,本来就是所有人的出气筒,当然也包括她的。在性侵事发前,有时当着五老爷的面,五太太对小艾的责罚会稍微轻点,这并非出于怜恤,而是怕在五老爷面前失了她的“闺秀风度”。她原本觉得,如果一直赖在五老爷身边,也许要回首饰还有点希望,但因为小艾的事,加上老太太病重,她再度被遣回上海。因此到后来,她最恨的人就成了小艾。其实无论上海还是南京,于她一个陪衬人工具人有什么区别?如果不去南京的话,说不定起码还能保住自己的嫁奁首饰,小艾不过是她在嫁奁首饰之外的另一重损失,可惜在她看来,非但人比物贱,小艾竟然还成了她最大的心头恨,真是匪夷所思。

由此可见,张爱玲在刻画这种夹缝中求生存的人普遍的“弹性人格”上丝毫不逊色于鲁迅,但因身份往往是大家族里的遗老遗少,这种“少数派”当然无法代表普罗大众。

老太太一死,兄弟分家,五太太什么也没捞着,原因是五老爷历年在公账上挪用的钱早已超过了他们应得的部分。加上五老爷一贯挥霍无度,导致债台高筑,终于沦落到了被抄家的份上,而五太太依旧替五老爷到处奔走,以至于急出了病,她到死都在等着五老爷来看她一眼,岂不知五老爷在三年前已遭暗杀。

其实五太太和小艾一样,都是大时代滚滚车轮下的一粒沙,被命运绑架、碾轧,无法挣脱;一生都在等待和幻想那也许并不存在的“爱”,即使偶有微茫的希冀也总是瞬息落空;都在拼命努力想把生活过好;最后都是病体缠身(一个是被性侵流产后遗症,一个是为男人奔走急火攻心);都是被男人从身体、情感到金钱上的各种压榨。五太太充其量就是五老爷的一台移动的IBM机,吸干了就把她像破抹布一样一扔了事。不同之处在于,五太太虽是大家族的玩偶,却是小艾的主子,因此,弱者还可以挥刀向更弱者转嫁憋屈,也许还夹杂着某种报复的快意,这才是最深重的悲哀。

 

三、老于世故的帮凶陶妈

陶妈是五太太从娘家带过来的佣人,但因为五太太的委曲求全,胆小怯懦,她当然也免不了跟着受气,因此她打心眼里是很看不起五太太的。尤其是当三姨太因为小艾的事直接打上门来,五太太却听之任之的时候,陶妈简直快看不下去了。打狗不是还要看主人吗?陶妈尽管打骂起小艾来也从不手软,但她认为自己这边的丫头是容不得外人来随便打骂的,可见陶妈尽管身为佣人,却是比五太太更有底线,这大概也是五太太有点怕她的原因。

但主子毕竟是主子,主子不发话,一个奴才怎敢随便造次?何况是早就谙熟人情世故的陶妈。但她终于还是出手了,却不是帮小艾,而是当小艾本能反抗的时候,她立马扑上去帮三姨太摁住了小艾。这样一来,既可消减三姨太因醋意而生的暴怒,又可帮五太太平息事端,保全脸面,从此以后五太太更得怕她几分,可谓一石三鸟,所有人都成了打小艾的得利者。至于小艾,本来就是个出气筒,现在再加上“狐狸精”的罪名,活该被打。

陶妈是小艾被性侵的第一见证人,“只看小艾的神情她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说明这种事在那个时代是非常普遍的,但她惯于明哲保身老谋深算,才不会去趟这个浑水,为了规避是非远远走开,出来后却又说给刘妈,终于传得上下皆知。

当得知自己的儿子有根喜欢小艾时,她如临大敌,千方百计横加阻挠,一边将小艾污名化,一边劝儿子另作打算,一边撺掇五太太赶紧把小艾嫁人。如果不是自己儿子看上了小艾,她一定是舍不得小艾这个逆来顺受的廉价劳力的,毕竟小艾一走,她就得多干许多活,况且还少了一个出气筒。

 

四、好色暴戾的五老爷

五老爷席景藩,正室已逝,遗下一子一女,“出去做过两任官,很会弄钱,可惜更会花钱,挥霍起来,手面大得惊人。”与堂子出身的苏州女人三姨太打得火热,娶五太太更像是给自己的孩子找了个养母,或是给自己找了台提款机。为了骗得五太太的首饰,把她叫到南京,并乘机性侵了奴婢小艾。起因竟是被朋友约去吃花酒时,发现一个旧相好找了小白脸,赌气回了家。小艾进来服侍,于是被性侵。事实上,下午小艾接电话时还被他嫌弃不会说话而被踢过一脚,足见小艾就是个主子淫威发作时的临时替代品,何谈“勾引”?

事发后三姨太醋意大发,五老爷满不在乎地说:“谁当真要她。你何必这样认真。谁叫你那天也不在家。”可见在五老爷们看来,这群妻妾奴婢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随时随地满足主子的各种需求,尽心竭力地为他们服务。就算是从南京回家省亲,看望病重的母亲大人,他也可以马上和一个上海妓女打得火热,即便是在为老太太服丧期间也不例外。

老太太一死,家道败落,他在上海的差事也丢了,为了继续维持之前的体面阔绰,只好傍了一个名人的下堂妾秋老四养着。后积债太多,终致抄家封门,不得不到北边去避风头,却又疯传做了日本人的奸细,终于被暗杀。

席景藩之流其实就是家族和社会的蛀虫,宛如西门庆和薛蟠附体,终日里胡吃海喝、寻欢作乐、挥霍无度,贪婪、虚荣、冷酷、无底线,各种不靠谱,一生都骑在女人头上作威作福并自认为天经地义。就是这样一位近似“呆霸王”式的人物,竟被视为家族里“最有出息”的人,可想而知剩下的都是些什么货色。一个衰朽如斯坐吃山空的大家族,又能撑到几时呢?难怪心理学者武志红在《巨婴国》里说,“中国人的情感模式都是在找妈。我们的文化都是围绕着怎样做一个好婴儿,并且找一个好妈。……男人们构建了社会权力体系,成为体系中的砖瓦,女人们需要依附在一个男人身上,才能不被权力体系抛弃。”可见五老爷最大的幸运,不过是有幸成为了这个“社会权力体系”中的一块“砖瓦”而已。

三姨太通篇一直得五老爷专宠,且恃宠骄横,可到后来,张爱玲笔锋一转,突然一句话道出了三姨太的命运——“因发病掉光了头发,五老爷早就不要她了”。假如小说一直对三姨太没有交待代,我们起码可以相信,五老爷尽管好色又暴戾,但至少对他喜欢的女人还是可以从一而终的。可她只用这么一句,就揭示了五老爷席景藩喜新厌旧的速度之快,旧爱不如新欢的贪婪好色,女人如敝履的价值观,以及那个时代的女人殊途同归的命运。她们活像一群拼命爬树的猢狲,都想攀得牢点儿,爬得高点儿,一边使劲往下踢打别的猢狲,一边努力向上攀援。往下看全是猢狲;往上看全是红屁股。可无论如何努力,还是免不了哪天这棵树就突然毫无征兆地倒掉的命运,到那时,猢狲们也只好各自逃命。不过,只要一天不倒,她们就会永无休止地斗下去。

张爱玲写老上海,“一到傍晚就是那种灯永远都亮不起来,这城市的电灯永远电力不足。”这样的描写,更像是在写一个古老的时代,一个摇摇欲坠的衰朽帝国,一个行将就木的大家族,既是完全的写实,也是极好的隐喻。

 

作者简介:张小巫,艺美网专栏作家,文学硕士,出版诗集《暗处》,曾就职于山西某高校,现定居英国,从事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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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9日